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
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行为,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,最大限度减少交通违法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6年3月1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的3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(其中:闯红灯设备1套,区间测速设备1套,礼让行人设备1套)。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闯红灯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、设置地点
(一)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:
1.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情形;
2.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情形;
3.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情形。
(二)设备设置地点:
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与飞来北路平交路口。

二、区间测速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、设置地点
(一)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:
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。
(二)设备设置地点:
G355国道1163KM至1171KM清新段(清新区龙颈镇大坑坝至石咀路段)。

三、礼让行人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、设置地点
(一)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:
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情形。
(二)设备设置地点:
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与玄真路平交路口东往北方向。

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特此通告。
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6年2月9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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